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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2-00043 文号 安财农〔2022〕28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2-17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直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2-00043
文号 安财农〔2022〕28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2-17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直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直达)的通知

2022-02-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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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91 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安农〔2022〕5 号),现转下达 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981 万元(详见附表)。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农〔2019〕40号)、《关于补充完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1〕7 号)和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农〔2021〕16 号)等文件要求,优先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安排项目,按程序加紧推进项目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另行下达),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 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明细表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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