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 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2-00062 文号 安财社〔2022〕33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04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健局关于转下达 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2-00062
文号 安财社〔2022〕33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04
标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健局关于转下达 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健局关于转下达 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2022-03-29 10:08
| | | |
各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宁财社指〔2022〕5 号),现转下达 2022 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共计 392.30 万元(详见附件)。此次下达除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外,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上述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列入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列入 “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列入“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附件:2022 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三批)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3 月 24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