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images/20200907-wz-banner.png)
- 索 引 号: ND06112-3000-2022-00241
- 发文字号: 安财社〔2022〕72号
- 发布机构: 福安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11-09
- 标 题: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2 年第四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卫生健康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2022〕51 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2022〕60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下达 2022 年第四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393.12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安财社〔2020〕7号)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上述款项支出列入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0408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福安市 2022 年第四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分配表
福安市财政局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11 月 9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