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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ND06102-0300-2022-00014 | 文号 | 安发改审批〔2022〕17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
标题 |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溪柄至楼下(闽东特委旧址)红色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102-0300-2022-00014 | ||
文号 | 安发改审批〔2022〕17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 ||
标题 |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溪柄至楼下(闽东特委旧址)红色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安市溪柄至楼下(闽东特委旧址)红色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安市溪柄至楼下(闽东特委旧址)红色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110-350981-04-01-903122)。
二、建设单位: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溪柄镇区国道353线(原省道301)与现状沥青路面分界处,终点位于楼下村门楼牌位置,路线全长11.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5300.4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五、建设地点:福安市溪柄镇。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