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0月24日,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在福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福安“芦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期申购对象名单和公示电话,并在各乡镇街道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4日开始,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
公示期间,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收到了部分申请人的来电反映,经工作人员反复认真梳理核实,现将公示名单中存在信息错误、优先对象遗漏、符合申购资格但被遗漏的申请对象名单进行补充更正并公告如下:
一、符合申购条件,且属于低保家庭,但在审核时未被备注为低保家庭。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更正要求,经复核低保家庭属实的申请对象: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审查结果 |
备注 |
396 |
林丽英 |
352226********3624 |
符合 |
低保优先 |
二、申请人身份证信息录入错误,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更正要求,经复核予以更正的申请对象: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审查结果 |
备注 |
3 |
林 平 |
352202********2547 |
符合 |
|
61 |
谢昭玉 |
352202********004X |
符合 |
|
365 |
朱祖明 |
352202********4517 |
符合 |
|
396 |
林丽英 |
352226********3624 |
符合 |
低保优先 |
三、申请人申报材料符合申购条件。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经核实申请人实际务工地点确实位于城区范围内,符合售房对象和条件规定,现予以增补参加公开摇号的申请对象: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审查结果 |
备注 |
张晓亮 |
352202********5734 |
符合 |
四、申请人于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经重新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符合申购条件。现予以增补参加公开摇号的申请对象: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审查结果 |
备注 |
叶旺清 |
352202********4253 |
符合 |
根据公示期内来电反映情况及复核结果,此次补充更正共更正申请人身份证信息4户,增加低保轮候优先家庭1户(该户已在公示名单中),增补2户家庭申购资格。此次补充更正后,参与本轮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家庭共794户,各类优先对象共32户。
特此公告。
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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