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6100-0304-2012-00304 文号 安政文〔2012〕402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2-08-16
标题 关于印发《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00-0304-2012-00304
文号 安政文〔2012〕402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2-08-16
标题 关于印发《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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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2012-08-1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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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文〔2012402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残疾人事业

“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各部门:

《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2015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宁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福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对我市残疾人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福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共筹集4300多万元用于助残项目,1.5万人次残疾人直接受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27残疾学生考入大学,2199人次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新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个,新就业残疾人2820人;扶持6000多人次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3200多名残疾人纳入低保,680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每月领取50元的生活补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新农保分别达到1万人和90002010出台《福安市党员领导干部“爱心助残年”活动方案》对全市235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一助一”爱心挂钩帮扶,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残联,所有村(社区)建立残协,选聘515名残疾人联络员。积极筹建福安市“福乐家园”等服务设施,创建省、宁德市级“福乐家园”各1所。根据“海西助残”综合业务信息管理要求做好福安市助残信息管理工作,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得到切实改善积极选拔运动员代表福建省参加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荣获2枚金牌1枚银牌和1枚铜牌。组织残疾人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全省特奥运动会、首届闽台残疾人文化周等赛事和活动,均获得奖牌。“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全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体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难;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实施生态型港口工贸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定性时期,也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㈠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福乐工程”,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全面改善和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实施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工贸旅游城市发展战略,推动我市跨越发展,建设和谐福安作出积极贡献。

㈡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及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专栏一:主要工作目标

1.社会保障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试行低保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实施“关爱行动”等一批助残慈善项目,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2.公共服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帮助1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鼓励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开发,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000人;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为5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扶持7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实施“安居工程”等项目,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5000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为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提供经费。

——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500户以上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残疾预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3.支撑体系

——加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福乐家园”建设,“十二五”期末达到5所规模。

——市级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等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培育扶持一批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

——建设好市级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

——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

——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㈠社会保障

1.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要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应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在分配保障性住房和发放住房补贴时按相应政策给予优先。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制定、完善各类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不低于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的25%;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4.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政策,逐步实现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最低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其他贫困非重度残疾人由政府补贴50%以上。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

5.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统一补助标准,适时扩大受助对象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试行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一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贴。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

㈡康复

1.加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鼓励创办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强市医院、中医院、民族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室建设。加强民政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

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康复服务需求建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扶持创建10个优秀社区康复站(室)。

3.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孤独症、智力、听力语言、脑瘫等儿童康复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继续实施“光明行动”,全面完成国家重点康复工程项目。为残疾人免费配发2000件辅助器具。

㈢教育

1.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继续将特殊教育纳入“双高普九”、“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采取灵活形式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加快福安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3.做好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学前班,开展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特殊幼儿园。

4.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福安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广泛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帮助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鼓励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

5.本地高校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设置更多适合残疾人学习、有利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增加招收残疾学生。

6.对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特教津贴。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享受特殊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等待遇。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省定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原则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的标准配备。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在本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8.加大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特殊教育。

9.规范、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

㈣就业

1.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施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将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产品与服务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与服务范围。

2.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年度总体达到收支平衡。

3.建立健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机制。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公共服务项目和就业督导工作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地新招录公务员根据招录岗位设置需求,对于适合岗位,优先招收残疾人大学生;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单独考录残疾人大学生。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指标,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4.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和就业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5.支持全市医疗机构开设盲人医疗按摩科室和民办按摩机构录用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医务按摩人员,资助有资质的困难盲人开办按摩店。制定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0名、盲人医务按摩人员10名,扶持开办5个“福乐盲按店”。

6.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市级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达标。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开通残疾人就业服务专线。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㈤扶贫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

2.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对集中吸收困难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扶持创建5个“福乐种养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为5000名残疾人免费开展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或提供培训补贴。劳动、科技、农业、渔业等部门举办面向“三农”的培训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

4.全面实施“安居工程”,为800户无房、危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新房建设或危房改造,开展乡村“福乐苑”建设试点,为无房、危房的贫困残疾人提供集中过渡性住房。

㈥托养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底,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五年计划。

2.建立健全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养护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3.大力开展居家养护服务。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居家养护补助项目,并逐步扩大范围。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养护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的水、电、气费同价优惠待遇和专项补助。

㈦文化体育

1.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积极创造条件,提供相关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

2.继续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探索建立基层残疾人文化阵地,全市所有“农家书屋”加挂“福乐书屋”牌子,完善各项设施,方便残疾人阅读。

3.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体育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艺汇演和体育赛事,向省及国家输送更多优秀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人才。

4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大物质保障力度,积极支持鼓励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5实施自强健身行动。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体育器材,依托社区健身活动场所,扶持建设10所“福乐健身站”。培训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

㈧无障碍环境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3.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行个性化服务,为有需求的500户以上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4.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支持互联网和手机、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㈨法制建设和维权

1.依据《福建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制定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

2.进一步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

3.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无偿性的服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残疾人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㈩残疾预防

1.开展残疾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建立新生儿筛查及出生缺陷、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监测档案。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婚检宣传,普及婚前卫生指导、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

4.加强有关残疾预防法规建设。执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动。

专栏二:“福乐工程”主要服务项目

五大计划

1.社会保险计划: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2012年前实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其他贫困非重度残疾人由政府补贴50%以上。

2.补助救助计划:对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实行统一标准;为5000人次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补助;将所有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

3.护理补贴计划:对低保对象中一级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补贴。

4.信息助残计划:建设覆盖4万残疾人口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联工作网站建设,所有残疾人服务项目实行网上“实名制、直通车”制度。

5.志愿服务计划: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机制化,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1000多人。

十大行动

1.儿童康复行动:建立06岁残疾儿童筛查和残疾报告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重点实施孤独症、智力、脑瘫、听力言语等康复项目。

2.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3.爱心助学行动:为200人次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每人每年补助学习经费;发动社会扶残助学。

4.就业扶持行动:扶持50名盲人实现就业;500户“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为5000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评选5-8个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场所、3-5个省市级扶贫就业示范基地。

5.农村扶贫行动:创建5个“福乐种养基地”;扶持3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对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重点发放贴息贷款。

6.文化建设行动:大力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65%以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残疾人事业宣传专栏。

7.自强健身行动:建设5个“福乐健身站”;每个街道、乡镇配备兼职的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残疾人体育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

8.安居行动:为无房、危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新房建造或危房改造;开展“福乐苑”建设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购买或建设过渡性住房;为500户以上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9.辅具适配行动:为残疾人免费供应辅助器具5000件,其中为2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开展“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下乡适配服务。

10.法律救助行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

(十一)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确保市乡残联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加强市级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等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提高办证率。

2.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开展全市残疾人联络员培训。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重视依托社区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

3.市残联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经费;支持创办为残疾人服务的社团组织。

4.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联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5.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作用。

6.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机制化,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1000人。

7.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十二)科技、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信息助残计划。建设覆盖4万残疾人口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所有残疾人服务项目实行网上“实名制、直通车”制度。

2.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益建设项目,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经费对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

3.重点建设市级残疾人“福乐家园”,全市建成5所乡镇“福乐家园”,为3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等服务。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新建3所以上公办“福乐家园”,评选、命名5所市级以上达标“福乐家园”,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十三)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1.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2.开展残疾人状况和数据监测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政策法规制定提供依据。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1.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主动践行“乐善好施”的福建精神,引领扶残助残风尚,积极引导左邻右舍、乡里乡亲和社会各界对身边的残疾人多一点尊重、多一点爱心、多一点帮助,为残疾人生产生活营造和谐温馨的良好环境。

2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市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办新闻手语栏目,并逐步增加播出时间、频道和栏目。继续组织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活动。

3.建立挂钩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党员干部爱心助残工作,将爱心助残活动列入常规帮扶盘子,确保落实到位,让广大残疾人更直接地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4对民办残疾人服务组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5.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会组织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鼓励华人华侨捐赠。

(十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1发挥福安对台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加强与台湾各类残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合作模式。

2借鉴外省、境外残疾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专栏三:“福乐工程”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五大建设

1.组织机构建设:市残联组织建设全部达标;建立健全市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等服务体系。

2.“福乐家园”建设:重点建设市级“福乐家园”,全市建成5所乡镇级“福乐家园”。争取省级经费补助扶持新建3所以上公办“福乐家园”;命名5所市级以上“福乐家园”,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3.特教机构建设:加快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市本级建成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幼儿园。

4.服务设施建设: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涉及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辅助器具等设施规范达标。

5.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专兼职残疾人工作人员,配齐基层残疾人联络员。

四、纲要的实施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施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将本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实施。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将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逐年逐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执行情况。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在“十二五”期中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评估。

专栏四:纲要执行主要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监测指标

权重(%

社会保障

1.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比例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例

3.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例

4.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5.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比例

6.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比例

7.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贫开发人数

3

3

5

5

5

5

4

公共服务

1.重点康复工程服务人数

2.康复服务比例

3.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4.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

5.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6.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人数

7.社区服务比例

8.社区活动参与率

4

4

4

4

4

4

3

3

能力建设

1.市乡镇残联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2.市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服务等体系情况

3.“福乐家园”建设情况

4.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特殊幼儿园建设情况

5.残疾人联络员配备率

3

3

 

3

3

3

生活水平

1.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

3.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4.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5.百户残疾人家庭彩色电视机拥有量

2

2

2

2

2

专项评估

1.光明行动

2.安居行动

3.儿童康复行动

4.农村扶贫行动

5.就业扶持行动

3

3

3

3

3

注:各项监测指标细化目标值每年另行制定。

纲要有关名词注解 福乐工程:“福乐”是福建省残疾人幸福和快乐的愿景。福乐工程是我省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独创的品牌工程,通过品牌带动、项目带动,更加务实地让广大残疾人受惠,从而促进全省残疾人状况全面改善。福乐家园:是专门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托养、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文化体育等公益性的服务场所,其宗旨为“帮助能动、促进就业,解放家庭、融入社会”。福乐苑:由乡镇、村两级集中购买或建设的住房,专门为无经济能力自建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过渡性使用。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重度残疾人:残疾标准为一级、二级的各类残疾人。极重度残疾人:残疾标准为一级的各类残疾人。

 

 

主题词:行政事务 残疾人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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