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6100-0300-2023-00003 文号 安政文〔2022〕436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6100-0300-2023-00003
文号 安政文〔2022〕436号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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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1-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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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福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努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安篇章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可达,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以上,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三)不断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内容 

  开展“全民健身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等健身活动,着力打造具有福安传统特色的群体赛事与活动,广泛开展畲族传统运动项目,提升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融合度,积极推广畲族传统运动进校园,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社会化、生活化、科学化,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遵循“大型示范、小型带动、特色引路、典型推进”的原则,以迎接十七届省运会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有效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延展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周期和效应。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活动,确保全市“一月一活动”,即每月至少开展一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市每年用于全民健身专款设施建设经费人均不低于4元,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活动经费人均不低于1.6元。

  打造省、宁德市、福安市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通过深化上下联动组织模式、增设比赛项目、丰富组织形式等,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效应,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常态化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自主品牌赛事,着力办好三个省域级以上品牌赛事;充分利用福安山、水、林、草等自然资源和民族民俗资源,发展休闲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水域体育;创建以“白云山”景区为龙头、一乡(镇)一亮点、一协会一项目一精品的赛事品牌工程。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城乡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生态化、网格化的“万里福道”。建成市全民健身中心,鼓励利用公园、绿地、城市边角地等区域建设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与绿环绿廊绿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设施。支持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因地制宜建设更多贴近群众的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健身运动。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发改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水利局,福安生态环境局

  )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发挥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结合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和重要体育文化活动,推动惠民化、小型化、多样化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每年办好一个以上省域级品牌赛事,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支持业余体育竞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对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录内的赛事活动,市政府可从体彩公益金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并提供指导安保、交通、医疗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功能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推进市“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鼓励发展在社区内活动的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

  制定优秀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政策,通过“以奖促建、以奖促律、以奖促管、以奖促育”的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团市委

  (七)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志愿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推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积极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发居家健身课程,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推动居家健身常态化。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团市委

  )推动更为均衡的重点人群参与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落实全龄友好理念,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继续发挥少体校在青训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好体教结合基地校的补充辅助作用,作好青少年运动员晋级、升学工作。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有序发展。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丰富养老健身产品和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广播体操,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和发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团市委、妇联、民政局、卫健局

  )加快更高质量的体育产业发展 

  发挥市按摩器材体育用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怡和、荣耀、傲威、博禾等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示范作用,推动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工作。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局、财政局

  (十)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 

  深化体教融合。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培养终身运动者,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衔接与整合,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制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体育场馆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双向融合开放。

  推动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工程,设立“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科学健身门诊,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和老年人群制定运动处方。

  加快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水上、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示范区,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发改局、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十)营造更为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弘扬新时代体育精神,传承中国女排“坚韧不屈、永不言败”的精神,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国内、省、市际、港、台、澳交流合作。加大福安传统特色体育推广工作,推动畲族传统武术、龙舟、舞龙等民俗民间体育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文体旅游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

  三、重点工程

  (十)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领导重视、创建有力,规划科学、体系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融合创新、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发挥传统优势,严格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完善硬件设施保障、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均衡公共体育服务、打造特色品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等评选指标,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福安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提升工程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推动“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系列活动“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市(县)直机关运动会、职工体育文化节、清新福建运动之旅、网上运动会等系列赛事,不断丰富系列赛内容、灵活办赛形式,进一步扩大覆盖人群。运用融媒体一体策划,全方位推进“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宣传名牌活动理念和文化,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支持企业、体育社会组织、社区(村居)等社会力量承办赛事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福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游泳健身场地、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建改并举,以“新建”增总量,以“改建”激活力,以“增建”提功能,显著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建沿河步道、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不少于30公里;新建改扩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市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跑道1个;不断完善社会足球场、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智慧健身设施、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户外运动、游泳池(4个)等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教育局、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乡(镇)基层政府应当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抓紧抓实全民健身重点工作,一项一项分解抓,组织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方案。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加大政策支持 

  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引导各地优化土地利用,梳理盘活城市闲置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

  (十)壮大人才队伍 

  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积极引导体育科研人员、退役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专业毕业生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持续鼓励和扶持具有条件的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积极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家庭、进社区、进楼宇、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教育局、人社局

  (十)强化安全监管 

  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和应急、消防安全等要求。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化管理,落实赛事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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