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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ND06100-0601-2022-00034 | 文号 | 安政文〔2022〕57号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2-23 |
标题 |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9·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6100-0601-2022-00034 | ||
文号 | 安政文〔2022〕57号 | ||
发布机构 | 福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2-23 | ||
标题 |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9·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湾坞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福建新远造船有限公司“9·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备案。
二、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范工作,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