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6101-0601-2022-00161
  •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2〕54号
  • 发布机构: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10-08
  • 标    题: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罗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罗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2〕54号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6 10:47

穆阳镇、湾坞镇、下白石镇人民政府,罗江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4号)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通知》(宁市环应急〔2021〕7号)精神,《福安市罗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安市下白石镇顶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安市穆阳镇穆阳溪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安市湾坞镇自来水厂炉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安市湾坞镇自来水厂半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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