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19年第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住房补助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4-2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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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操作细则》(宁人社〔2018〕20号)、《关于确认曾毓群等355人为宁德市第二批“天湖人才”的通知》(宁人社〔2019〕9号)和《关于确认梁成都等603人为宁德市第三批“天湖人才”的通知》(宁人社〔2019〕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王珂珂等8位同志被认定为第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共给予住房补助6.4万元,补助资金直接转账给宁德市“天湖人才”所在企业基本户代为转发,补贴发放情况需报我局备案。 

 

附件:2019年第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住房补助发放明细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2019年第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住房补助发放明细

序号

申报单位

姓名

性别

确认时间

补助月数

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王珂珂

2019.1

11

2.2

宁人社[2019]9号

2

福建农垦茶业有限公司

陈建平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3

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黄建平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4

福建青拓特钢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王林林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5

福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余增峰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6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刘瑞琪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7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维斌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

8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吴生龙

2019.9

3

0.6

宁人社[2019]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