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安市非法砂石(碎石)堆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非法砂石(碎石)堆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碎石场、砂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采滥挖行为,根据福建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砂场“两违”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治违〔20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碎石场、堆砂场“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加强河溪流域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和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采滥挖的非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治对象
整治重点涉及溪柄(28个)、赛岐(7个)、罗江(8个)、溪潭(10个)、康厝(3个)、潭头(3个)、城阳(5个)、社口(2个)、溪尾(3个)、湾坞(16个)、甘棠(5个)、下白石(2个)共12个乡镇(街道)92个堆砂场。
三、整治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8月30日
㈠发放通告和宣传教育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
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放《关于整治全市非法采砂、堆砂(碎石)的通知》,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教育和播放通告内容。摸清辖区内堆砂(碎石)场经营属性,由乡镇(街道)牵头,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和行政执法局召集非法堆砂(碎石)场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设备、清除砂石料、恢复土地原貌。
宣传、通告阶段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责任乡镇 | 责任单位 | 协调单位 |
4月21日上午 | 城阳镇 | 国土资源局 海洋与渔业局 水利局 林业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交通运输管理局 | 市“两违”办(执法局) |
4月24日上午 | 社口镇 | ||
4月24日下午 | 潭头镇 | ||
4月25日上午 | 赛岐镇 | ||
4月25日下午 | 罗江街道 | ||
4月26日 | 溪柄镇 | ||
4月27日 | 溪潭镇 | ||
4月28日上午 | 康庴乡 | ||
5月2日上午 | 甘棠镇 | ||
5月2日下午 | 下白石镇 | ||
5月3日 | 湾坞镇 | ||
5月4日上午 | 溪尾镇 |
㈡非法堆场业主自行整改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非法堆场业主应认清市委、市政府对整治非法堆砂(碎石)场的决心和力度,自接到通知后,在十天内自行拆除设备、清除砂石料、恢复土地原貌。
㈢依法整治阶段(5月16日至8月30日)
对于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非法堆砂(碎石)场进行依法强制整治。
1.城区范围(5月16日-5月20日)
城阳镇(5个)。湖塘坂村:王雄砂场、陈铃华砂场;铁湖村:林奇砂场;高坂村:林泽金砂场、江建华砂场。
2.赛江河段(5月21日-5月28日)
社口镇(2个)。秀峰村:林芝芳砂场;岩下村:江华砂场。
潭头镇(3个)。建柄村:林春生砂场;潭头水库:东胜腾沥青站碎石场、刘细弟砂场。
赛岐镇(2个)。宅里村:陈作平堆砂场;狮子头村:陈润棠堆砂场。
罗江街道(2个)。罗江煤场砂场;太后砂场。
3.富春溪溪柄段(5月29日-6月28日)
溪柄镇(28个)。黄兰村:厚岐砂场、奥里薛顺利砂场、奥里薛月平砂场、奥里薛峰明砂场、奥里薛任康砂场、奥里薛云峰砂场、奥里薛文昌砂场、奥里薛玉明砂场、奥里薛春声、奥里薛绍容砂场、奥里薛信榕砂场、奥里薛弟弟砂场、奥里薛建砂场、奥里薛灿辉砂场、奥里薛晓华砂场、奥里薛奇明砂场、奥里薛毓光砂场、奥里薛胜春砂场、奥里大炉进步砂场、陈寿康碎石点、薛国荣黄兰大桥上游碎石点、薛国荣碎加油站后面碎石点、厚发砂石加工厂;扆山村:龟武砂场、范少杰堆砂场、郑增松堆砂场;田坂新村:润峰建材有限公司、高生华堆砂场。
4.穆阳溪流域(6月29日-7月14日)
溪潭镇(10个)。小洪村:陈绍光堆砂场;大洪村:大洪砂场;洪口村:明六砂石厂、德盛砂场、林明清碎石点、林荣春堆砂场、博远砂场;沙岩村:杨锦清洗砂场;溪填村:鼎翁坂砂石加工厂;双峰村:双峰砂场。
康厝乡(3个)。长潭村:长潭碎石场;秦家店:郑树全制砂(石)场;渡头村:渡头砂场。
5.海域治理(7月15日-8月30日)
赛岐镇(5个)。苏阳村:刘五弟碎石场、刘五弟砂场、刘光雄砂场、张学良砂场、刘阳胜砂场。
罗江街道(6个)。南安村荣宏建材厂内砂场;小留村陈锦发砂场、小留村2号砂场、小留村3号砂场、鑫泰公司旁砂场、小留村5号砂场。
湾坞镇(16个)。浮溪村陈禄光砂场;半屿村:海事码头隔壁砂场、半屿码头旁砂场、林成华砂场、林清其砂场;马头村:张龙光砂场、陈斌砂场、苏峰砂场、陈孙铃4号和5号砂场、马头村6号砂场;徐江村:丁锦华砂场、阮东明砂场、刘忠柏砂场;下广村:陈振江砂场;林炉村:林炉村砂场。
甘棠镇(5个)。外塘村:张振坞砂场、郑建康砂场;南塘村:王胜群砂场;国泽村:郑春仁砂场、郑清华砂场;
下白石镇(2个)。后林村:王福高砂场;下白石村:叶永安砂场。
溪尾镇(3个)。杞湾村:姚良光砂场;渔岐村:李忠砂场、郑灼龙砂场。
㈣拆后土地恢复阶段(9月-12月)
在堆砂石场、碎石场“两违”专项整治过程中,国土、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污染。整治完成后,按照规划用途,尽快开展生态恢复,做好整治范围内的土地清理恢复等工作,确保整治后取得成效。
㈤后期监管
整治后,为预防非法采砂、堆砂(碎石)行为的死灰复燃,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福安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及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环保局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四、组织领导
㈠成立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施晓铃(市政府副市长)
林铃顺(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玲全(市政府副调研员)
现场指挥:林成增(城阳镇)
蔡龙玉(赛岐镇)
陈志韬(溪柄镇)
林 霁(溪尾镇)
施 智(湾坞镇)
钟玲玲(康厝乡)
刘星贵(溪潭镇)
郑信禄(甘棠镇)
林 光(下白石镇)
刘丹华(罗江街道)
陈柳金(社口镇)
蓝 涛(潭头镇)
成 员:郑 峰(市委宣传部)
高 泉(市国土局)
詹祥光(市水利局)
卓 禧(市海洋与渔业局)
李丹影(市林业局)
郭力耀(市交通局)
缪裕荣(市公安局)
詹旭树(市公安局)
朱爱生(市交管大队)
缪建平(市安监局)
袁 抒(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春生(市环保局)
缪绍彬(市卫计局)
王振绍(执法局)
陈克明(环境提升指挥部办公室)
袁惠平 (效能办)
尤昌标(供电公司)
㈡责任分工
由市“两违”办负责协调砂场“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1.拆除组:负责拆除堆砂场(碎石场)的建筑物、构筑物,确保拆除作业与机械的安全。
组 长:所在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副组长:陈盛全
2.场地整治组:按照整治要求对堆放的砂石料进行平整。
组 长:高 泉
副组长:詹祥光、李雄荣、李丹影
3.维稳组:负责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和财物搬运转移安置工作,现场外围群众疏导;对意外受伤人员、患病等伤情及时带离现场救治。
组 长:缪裕荣(城区) 詹旭树(乡镇)
副组长:所在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缪绍彬(卫计局分管领导)
4.交通疏导组:负责实施拆除现场及周边路口的交通管制。
组 长: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或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王泽剑(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5.拆电组。负责切断被强制执行砂场的电力供应,做好用电安全工作。
组 长:尤昌标
6.宣传组:负责跟踪宣传报道,发挥正面舆论导向作用。
组 长:郑 峰
7.后勤保障组:非法砂(碎石)堆场所在地乡镇负责生活保障。
8.督查组:城乡环境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和效能办负责整治工作进程的督查。
㈢人员安排
海洋与渔业局(海洋执法大队) 10人
国土资源局(国土监察大队) 10人
水利局(水政大队) 10人
林业局(林业大队、森林公安) 10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人
安监局 2人
公安局(交警大队) 10人
执法局 30人
所在乡镇(街道) 20人
五、工作要求
㈠各单位各部门的执法人员要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遇事不相互推诿、指责。
㈡各组要制定预案,职责清晰,任务到人,各司其责。
㈢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人员、车辆(含特种)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碎石堆场清场器械(如推土机、挖掘机等)由国土局负责;砂石堆场清理器械由海洋与渔业局和水利局负责。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各司其职、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㈣搞好宣传报道,做好当事人及在场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安置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数据的采集工作。
㈤各职能单位要目标落实到位,此次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提升绩效考评。
㈥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有党员、干部参与非法砂石(碎石)堆场经营的,及时移交纪检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