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代市长黄其山主持召开2021年第十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福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安全八条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芦春小区”经济适用房新一批(第五期)申购办法等问题。
一、关于“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原则同意《福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送审稿)》,由崔向新副市长牵头,市应急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梳理核准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安全八条措施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将稳定粮食生产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好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要求,做好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工作,推动粮食生产及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福安市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安全八条措施(送审稿)》,由张为明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把关后,抓紧印发实施。
三、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
市城市管理局要本着“简单、管用、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细化福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溪柄镇全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以及全市6个社区和48个建制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作用、内容、形式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先试先行,发挥好示范点督导员、志愿者团体的作用,做好垃圾分类的引导、疏导等工作。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福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崔向新副市长牵头,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印发实施。
四、关于“芦春小区”经济适用房新一批(第五期)申购办法
原则同意《福安市“芦春小区”经济适用房新一批(第五期)申购方法(送审稿)》,由黄凌副市长牵头,市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核准,经市司法局把关后,抓紧印发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