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组织编制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加快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的村建规划编制和调整步伐,对原来已有规划但规划期限已过或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试点示范村,及时调整和修编,对尚未规划的抓紧编制。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强化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一步明确没有规划的试点示范村不准建设。坚持试点示范带动,引导农民科学建房,逐步解决农民重复建房、低水平建设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引导农民建好住房,切实提高我市农房建设整体水平。大力推广使用村镇住宅通用图,充分发挥好村镇住宅通用图的技术指导与示范作用,提高农民建房使用村镇住宅通用图的比例。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示范村的建设,各试点示范村严格执行新村建设规划,不能随意更改图纸,切实服从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