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黄泽平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福安市公安局副政委职务;
林曦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副政委;
王豪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福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牛滢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福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宏大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主任;
刘昌福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阮靖武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郭铭华同志任福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国荣同志任福安市看守所所长;
免去王凤秀同志的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免去池亮清同志的福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仙源同志的福安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麒同志的福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岚同志的福安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