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市政府于2020年1月22日以安政〔2020〕1号文对福安市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通告,通告期限30天,至2020年2月22日期满。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现将《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安政〔2020〕1号)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延长一个月,即延长至3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福安市城区栖云桥建设项目、栖云路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