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专项资金拨付公示( 溪尾镇林江村水利设施修缮(秀浦里水利建设项目))

来源:福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11-1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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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尾镇林江村水利设施修缮(秀浦里水利建设项目)。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11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15万元,由溪尾镇林江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经溪尾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我局进行了复核。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按进度给予拨付上级补助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