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专项资金拨付公示(溪尾镇溪边村河道护坡修复工程)

来源:福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12-0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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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尾镇溪边村河道护坡修复工程。根据《福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2〕1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4万元,由溪尾镇溪边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经溪尾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我局进行了复核。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按进度给予拨付上级补助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