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专项资金拨付公示(溪尾斗门头水闸修缮工程)

来源:福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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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尾斗门头水闸修缮工程,福安市本级安排资金4万元,由溪尾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目前该工程已建设完成,经溪尾镇人民政府进行了验收,我局进行了复核。现根据《宁德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9日 至2023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给予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福安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