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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2-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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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2012〕429号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有效应对重要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精干人员,充实到值班一线,不断提高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值班工作制度

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㈠24小时值班制度。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要设立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值班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值守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应急值守工作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段,要加强值班力量。

㈡领导带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稳定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要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

㈢值班记录制度。要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并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接处的突发事件信息,应详细记录处理过程(时间精确到分钟)。值班记录簿必须编号归档。

㈣督促检查制度。要按照“一级督导一级”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㈠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原则

依据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责任主体报告原则、第一时间报告原则和按照事件分类分级标准逐级报告原则。

㈡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敏感人群,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要客观、简明、准确。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简要经过、已造成的后果(包括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下落不明人数等)、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突发事件在初始阶段的第一信息可只报告已掌握的相关情况。

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上级领导就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提出的要求要迅速贯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全面总结评估应对工作,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㈢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如事态紧急,可先用电话直接报告事件初始信息,为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准确,可辅以短信等方式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续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持续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终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理结果及对整个事件的调查评估。

㈣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发生地所属开发区、乡镇、街道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不得由有关部门代替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向市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换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完整地向市政府报告信息。

㈤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标准,被确认为一般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事件主要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分级标准,被确认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已造成人员伤亡或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较大影响的一般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属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按时向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信息的,可延迟至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但必须说明原因。

3.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值班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明确领导干部带班;突发事件信息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通畅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研究解决。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查。对出现值班和带班人员脱岗、漏岗及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关制度,于11月30日前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及相关制度一并报市政府办备案,今后人员如有变化,必须及时报市政府办备案。

联系人:何 华 电 话:6381025

传 真:6383338 邮 箱:987101688@qq.com

附件:1.福安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福安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信息标题

 

事发地点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

 

初步判定事件级别

□特别重大

事发时间

20

□事故灾难

 

□重大

□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

接报时间

20

□社会安全事件

 

□一般

人员情况

人死亡、 人受伤、 人失踪,共涉及

报送单位

 

联系电话

 

值 班 员

 

签 发 人

 

主要内容:

(可另起一页作附件)

 

现场联络方式:()主要指挥员(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第一联络员(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第二联络员(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事发地信息报告员 联系电话

市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

6382546

传 真

6383338

邮 箱

fjfazzbs@126.com

                               

说明:1、本表格适用于全市各级各部门;2、本表中“事件类别”(四大类)、“初步判定级别”栏为选择项,在□中打√,事件类别后面的表格根据大类中的分项对应填写;现场联络方式栏“第(一) (二) (三)项”选一项或多项填写,“第(四)项”必须填写;3、除“备注”栏可用于说明迟报原因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外,本表其他栏均为必须填写项;4、本表可通过福安市政府网www.fjfa.gov.cn中下载使用;5、本表填写必须采用打印,特殊情况可手写,并同时报市委办值班室、市政府办值班室。

附件2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

单位名称: (公章)

类别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信息员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