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办〔2014〕155号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安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福安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安市粮食应急预案(简本)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三、应急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方法
五、保持预警监测
六、应急保障
七、应急终止
八、善后工作
九、附件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福安市是闽东粮食消费量最大和粮食缺口最多的市,本地人多地少,粮食实际生产自给力严重不足。我市基础修造业发达,经济发展带来人口刚性增长,农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增多,多数农业人口依赖市场粮食供给,粮食缺口将遂年增大。
我市粮食部门不仅要管好粮食市场的稳定,而且能在粮食应急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有效应对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粮食市场较大范围的集中抢购、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异常情况,确保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依据市政府印发《福安市粮食应急预案》[2014]155号文和“安政办 [2013]123号文” 有关应急预案编修文件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简明操作手册。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福安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一旦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工作机制。总指挥部下设机构的组成人员职务、单位如下:
1、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2、副总指挥:市粮食局局长。
3、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安调查队、市农发行、市粮食购销公司等19个部门。
4、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5、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局局长(兼)。
6、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东兴街东段9号粮食大楼五、六、七层。
三、应急报告
市辖区内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形或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其他原因等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供应紧张状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区域发现异常情况,向市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政府应急办通知, 立即联系相关成员单位会同粮食、物价和工商局等部门联合进行调查核实,2小时内行成调查报告,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应急报告内容包函以下陈述:
1、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地域、原因和发生的时间;
2、粮食应急状态的基本表现形式;
3、粮食市场异常临时应对措施;
4、下一步应对处置建议或需要解决事项。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方法
经情况报告分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认为,需要进入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先以启动最低级预案即;紧张状态级(三级),依处置过程视效果情况再决定升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状态发展进行相应处置方法如下:
1、召集成员单位通报启动粮食应急预案事项,各部门单位按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工作准备,保证通讯畅通随时投入应急保障。
2、粮食部门做好粮食应急调配、先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尤先解决紧张状态区域,保证需求、缓解紧张。
3、市粮食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市场粮食投放量, 与市工商局、物价局联合执法, 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要求24小时监测本地区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4、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必要时报经市政府新闻办同意,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
5、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授权粮食局,负责做好动态储备粮应急动用准备,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地点,拟定供应计划。同时做好启动地方储备粮加工程序准备,电力、运输部门全力配合,等待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决定。
6、依据应急事态发展,市粮食局、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执法,取缔各种非法粮食经营,规定粮食限量限价制。严格制止私商粮食外流,维护敏感区域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市场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不法行为。
7、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依法统一征用市内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加工设施。所征用粮食原地存放,由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依法统一管理调用。
8、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五、保持预警监测
1、启动应急预案后, 市政府办强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继续跟进监测市场粮食供给状况,了解民众存粮及对粮食需求信息。各乡镇如发现市场粮食供给情况异常,及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2、市粮食、工商、物价部门进行全市粮食供需总量预警监测,收集灾情信息、分析灾情发展并及时报告应急工作指挥部。
3、市粮食局依托全省联网的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系统,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掌握本地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进行列表日报,供市政府粮食应急工作办公室参考。
六、应急保障
1、市粮食局负责派出采购人员高价外购引粮入韩,及时补充粮食供应市场,交通局全力配合紧急运输粮食。
2、市财政部门会同农发行加强充实我市地方储备粮储备量,力求达到6个月销量的储备粮,适当增加即时可供紧急调配投放灾区的应急成品粮。
七、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紧张状态消除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响应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恢复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八、善后工作
1、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2、市财政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动用地方储备粮应急、征用私营企业粮食所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经销商或有关单位占用的货款,由市农业发展银行会同市粮食局及时清算、收回。
3、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部门(单位)人员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应给予相应处罚。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费用和劳务人员依法给予补偿。
4、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尽快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九、附件
附件、福安市级粮食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示意图;
福安市粮食应急工作简易流程示意图
突发事件引发市场粮食出现紧张状态 |
所在区域机构的情况报告 | 市政府应急办公室 | |
应急工作相关单位 | 市粮食局 | 市物价局 | 市工商局 | |||
粮食局 | 粮食购销公司 | 工商局 | 市宣传部 |
市场巡查 | 引导粮食消费宣传 |
预警监测 信息报送 依据事态发展 |
应急指挥部 | 加工应急储备粮 | 向外高价采购粮食 | ||
联合执法 | 打击粮商不法行为 | |||
向上级请求支援 |
限量供应粮食 | 增加粮食投放量 | 加强治安管制 | ||||
多项措施应对 紧张状态消除 | 应急终止 | |
应急善后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