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文〔2014〕481号
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
《福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2014年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1月28日印发的《福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政文〔2008〕54号)同时废止。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