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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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安政规〔2022〕5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3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41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2022年6月30日前印发的、正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流程

  按照上级和本级相关文件部署,由市司法局牵头,各文件起草部门配合,对123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性进行全面梳理。

  三、清理结果

  经梳理,继续有效42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66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13件,不再继续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2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福安市司法局法制股,联系电话:0593-676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