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责任督学对挂牌学校开展全方位督导的通知》(宁教督〔202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面对教育管理的新问题,采取措施落实好校园疫情防控、呵护学生身心健康、保障弱势学生群体、规范考试测试等方面工作,积极配合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
二、学校责任督学要在一周内(5月18-22日)对各自挂牌的学校开展全方位督导,按要求填写《2020年学校春季复学复课专项督导记录表》(见附件),并于5月22日前上交督导室。
附件:2020年学校春季复学复课专项督导记录表
福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