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幼儿园、有关中心小学:
为发挥福安市“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交流展示我市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研课题研究中的经验成果,同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能力,促进城乡、公民办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于12月组织开展2021年“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教学研讨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园所及开放时间
开放园所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省级示范园)第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实验园 |
12月2日上午(周四) |
第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实验园 |
(省级示范园) 第二实验幼儿园 |
12月3日上午(周五) |
第二实验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赛岐中心幼儿园 |
12月9日上午(周四) |
赛岐中心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溪柄中心幼儿园 |
12月17日上午(周五) |
溪柄中心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穆阳中心幼儿园 |
12月21日上午(周二) |
穆阳中心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 |
12月22日上午(周三) |
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 |
(市级示范园) 第三实验幼儿园 |
12月23日上午(周四) |
第三实验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甘棠中心幼儿园 |
12月24日上午(周五) |
甘棠中心幼儿园 |
(市级示范园) 坂中中心幼儿园 |
12月27日上午(周一) |
坂中中心幼儿园 |
二、参加对象
1.福安市公办幼儿园园长或骨干教师;
2.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园长或骨干教师;
3.“福安市幼儿园陈彦名师工作室”“福安市幼儿园林华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骨干教师。
三、活动内容
1.观摩幼儿园半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九所开放幼儿园《指南》);
2.教学交流研讨。
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坂中中心园由本园教研室组织交流研讨。
甘棠中心园、溪柄中心园由“福安市幼儿园陈彦名师工作室”做好教学交流研讨。
赛岐中心园、穆阳中心园由“福安市幼儿园林华帧名师工作室”做好教学交流研讨。
四、活动要求
1.开放园所应认真筹划,精心组织,针对乡镇幼儿园的需求制订方案,突出本园开放亮点,提起做好预告,切实做好市级开放相关准备事宜。
2.各开放园所应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等有关精神,提前做好半日观摩活动的疫情防控预案及相关准备,落实到人并细化职责,做到半日教学组织和疫情防控两手抓。
3.半日活动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为主旨,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
4.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通过电子屏、展板等形式,呈现幼儿园学校管理改革和教学科研课题中所取得的成果。
5.开放园充分利用教学开放契机,主动邀请当地媒体参与报道或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增加社会群众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五、注意事项
1.九所开放幼儿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本园实际条件和开放内容严格控制观摩人数,室内多媒体教室观摩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观摩教师入场必须佩戴口罩;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届时严格凭“观摩券”入园,入园时必须出示“八闽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不扎堆聚集;
3.参与观摩活动人员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4.乡镇各中心园分管校长及中心园园长应关注落实好当天参与的观摩教师安全工作。
未尽事宜可致电6381668(学前教育股)
福安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