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对福安市教育“两项督导”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加强社会监督,督导评估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17318359927
来电时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工作时间 )
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