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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
公租房配租资格公示
来源: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3-08 17:26
根据市领导批示及市政府、市住建局有关会议精神,经有关村(居)、街道(乡镇)及市民政局等单位审核,市茶业发展中心原城关茶叶站职工詹少华、城北街道东凤社区陈成义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公示期2022年3月8日-2021年3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反映,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给予优先分配公租房。(电话:0593-6360566、0593-6302178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来信投寄:福安市阳春小区2号楼3层“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
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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